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6.06”案件电子数据搜索、恢复、提取鉴定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6.06”案件电子数据搜索、恢复、提取鉴定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FZ-2023-013(招标文件编号:NXFZ-2023-01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6.06”案件电子数据搜索、恢复、提取鉴定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安全研究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14号

中标金额:壹拾柒万柒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安全研究所有限公司

“6.06”案件电子数据搜索、恢复、提取鉴定

对采购人查扣的存储介质进行数据鉴定服务(含电子数据提取及恢复)。

1、涉案电子数据检测、修复和恢复

对本项目中的存储介质进行预检和检测,对由意外、病毒、系统故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丟失进行逻辑或物理上的修复和重建。

2、涉案数据分析

对现场提取的涉案数据进行常规调查和分析,获取计算机硬盘中、存储设备及各类软件提取到的数据中涉案文件内容和文件属性等信息,且具有证据效力,并使用调查工具对电子证据进行分析,对删除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对涉案数据进行导出等。

3、司法鉴定

要求应标单位提供采用符合标准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的司法鉴定服务,并提供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为反垄断办案执法提供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

合同签订后28日历天

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廷海(组长)、胡聪、何娟(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 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原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项目类型为服务类,取费标准为:100万以下1.5%。本项目一次性支付25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路197号        

联系方式:石维先,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            

联系方式:温鑫,135*****8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局 恢复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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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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