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08破1号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核查结果的公示
2023陕08破1号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核查结果的公示
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核查结果的公示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了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27日指定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实,众源公司于2021年4月就已全面停止经营,在停止经营之前,企业全部员工均得以安置。且经管理人调查,众源公司不欠付职工的工资,不欠缴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且因职工均得到安置,故也无需向职工支付补偿金。
因此,众源公司2022年12月30日被依法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无职工债权。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职工债权的调查结果在众源公司原经营场所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9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止。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003室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律师 180*****987
特此公示!
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标签: 职工债权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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