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西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样板展示区及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西北塔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西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样板展示区及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西北塔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西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样板展示区及营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西北塔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BJZJ-********】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 8 日23:59至2023年9月 11 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投标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市金碧华府物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深圳万物商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通过 | / |
6 | 中海物业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1.资格审查结果报告(隐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0-********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8日
标签: 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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