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2023年第4期,总第38期中标公告

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2023年第4期,总第38期中标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于2023年9月11日举办了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2023年第4期,总第38期)的招标活动。经评委会评审,27家商业银行中标,公告如下:

序号

中标银行

金额(亿元)

利率(%)

利息(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9.2

1.7

2482.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8.4

1.7

2414.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8.1

1.7

2388.5

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7.4

1.9

2603.0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6.8

1.7

2278.0

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4.1

1.9

2289.5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23.2

1.9

2204.0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7.5

1.9

1662.5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1.5

1.9

1092.5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1.5

1.9

1092.5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1.5

1.9

1092.5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1.5

1.9

1092.5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8.0

1.9

760.0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8.0

1.9

760.0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0

1.9

665.0

1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0

1.9

665.0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0

1.9

380.0

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0

1.9

380.0

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5

1.9

142.5

2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5

1.9

142.5

2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5

1.9

142.5

2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5

1.9

142.5

23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2.0

150.0

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5

1.9

142.5

25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0

2.0

100.0

2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0

1.9

95.0

27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0.3

1.9

28.5

合 计

300

*****.5

本期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起息日为2023年9月12日,到期日为2024年3月12日。请各中标银行于2023年9月12日9:00前提供足额的质押品用于中标金额的质押。2024年3月12日,各中标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南银办〔2022〕83号文件)要求,于11:30前将本金和利息分别汇划至国家金库江苏省分库。

省财政厅联系人:何 翔,联系电话:********

人行江苏省分行联系人:唐张立,联系电话:********

江苏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3年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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