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202*****000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浏水蒸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202*****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机关食堂劳务承包采购 | 餐饮服务 | 一楼包括机关食堂干部职工就餐大厅、操作间,粮油仓库,蒸菜间,储藏间,洗碗洗菜间,置物间,值班室,物资仓库等;二楼包括8间公务接待包厢、1个自助餐厅、茶水间;三楼职工宿舍7间。机关食堂一、二楼可同时容纳约445人用餐;需保障职工餐和公务餐在规定时段的用餐需求等。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管委会所有工作人员(约445人)的餐饮服务(早、中、晚餐,二楼209包厢单独设早、中餐)。 2.委属各单位招待用餐,会议用餐。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01 —— 2024-08-30 3.2 履行地点:浏阳经开区机关食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劳务包干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人根据《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月考核,并根据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每月相关费用。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浏阳支行(长沙市浏水蒸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31*****1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餐食标准:供应商根据每日食堂食材加工。早餐需有包点、粉、面、点心、粗粮、粥(豆浆、豆腐脑)、水果、酸奶等多种食物,每天进行合理搭配;中餐、晚餐按8菜(四荤四素)一汤配置,早、中餐需配备水果(品种一周不重复二次)。特殊节假日须按采购人要求,准备加班餐食。 2、食品储存及加工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储存和加工食品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清洗、拣切前首先要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食材中肉制品必须手工切,不允许使用机器加工。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禁止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供应商应按《劳动法》和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依法用工对聘请劳务人员服务的监督和直接管理,保证园区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包括厨房、餐厅卫生、饭菜质量、聘用人员工作服务质量、反馈员工意见,处理双方关系等等。供应商对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工作效率、饭菜质量、工作态度、减少浪费、降低成本、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负责。同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时限,积极落实采购人提出的整改事项。 4、供应商应在早餐、中餐、晚餐后对食堂区域内及时进行全面清扫,保证区域内卫生整洁。使用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后应正常清洁、保养,以保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消防法》,做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确保全年零火警、零事故。 人员配备要求 1、团队配备及管理:团队服务人员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皮肤病、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持健康证上岗并向采购人报备;所有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着统一工作服上岗,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后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道德素养、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遵纪守法,遵守园区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饮酒,操作时不得抽烟、嚼槟榔,食堂所有物资不得私自带出园区,违章者接受园区处罚;供应商应为其工作人员支付不低于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服务期间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机关食堂人员配备:食堂工作人员配置最低标准23人(其中两名专业接待人员由甲方选定及管理),在同等条件下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优先聘用原任职核心岗位服务人员,并要求其薪资不低于现有薪资水平。必须每天确保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上岗证的骨干厨师主理干部职工菜肴的加工制作,确保安全卫生,美味可口。机关食堂需配备充足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打荷员、包点师、切配、厨工、服务员、保洁人数等岗位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考核方式由月考核和年度测评组成。月度考核分为2部分,一是由采购人根据《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月考核,二是由机关伙食委员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年度测评由中标人自评、采购人考评及机关伙食委员会考评组成。 2.采购人根据《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月考核,并根据月考核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3.采购人成立机关伙食委员会,并按月组织机关伙食委员会成员对机关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求满意率达到85%以上。机关食堂满意度测评低于8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更换项目经理。累计三次满意率平均低于85%以下,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且承担违约责任,每下降1个百分点,采购人扣罚中标人壹万元作为违约金。机关食堂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满意率平均在70%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并有权另行发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湖南省标准化放心食堂建设要求,并建立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自建并张贴在墙壁上公示),乙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2.强化人员培训,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培训,要有过程资料,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3.乙方保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身份证、健康证。二证缺一上岗人员, 每查出一例甲方月底结算中扣罚1000元。 4.合同期间,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5.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乙方退出承包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遗失,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乙方所聘工作人员、从业人员要合理配置,服装要求统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 7.遵守甲方提出的就餐时间规定(早餐7:10—8:50,中餐12:00,晚餐一、二、四季度17:10、三季度17:40)按时开餐,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就餐时间。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就餐,不得出现少餐、缺餐。擅自提前、推迟就餐时间或少餐、缺餐,每出现一例则按1000元/次罚款。 8.食堂至少要配备兼职卫生安全员两名,全天候保持操作间、餐厅、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 9.接受甲方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就餐人员的投诉及时进行整改。 10.承包区域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标准,并及时清运垃圾,配合做好各项“创卫”必检工作。如未达到要求,则按1000元/次罚款。 11.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如未达到要求,则按1000元/次罚款。 12.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务接待工作。重要公务接待与部门普通接待发生重叠时,应无条件优先重要公务接待。 13.甲方及其团队不能与管委会员工在共同就餐时间、就餐地点就餐。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履约期间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中标人违约处理: 1)因失职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件。 2)利用食堂区域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民意测评连续三次满意率平均在70%以下 4)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开餐或擅自停餐。 5)三次以上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重要公务用餐失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有此情形则视为中标人自行毁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锦城大道香槟现代城梦想家创客空间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