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棚改二期非住宅青山镇片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求意见公告

青山区棚改二期非住宅青山镇片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求意见公告

青山区棚改二期(非住宅)青山镇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棚改二期(非住宅)青山镇片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如下:

该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排水设施普遍存在内部管网老旧导致管网腐蚀、渗漏、错位、脱节等严重缺陷,排水管网管径偏小,雨污管网混错接,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给水设施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用地内停车配置严重不足,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无人防工程配置,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道路路况较差,道路交通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环卫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消防基础设施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无燃气管线配置,现状配置低于现行标准的50%。根据以上基础设施现状配置情况,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武政规〔2023〕7号)的规定,认定青山区棚改二期(非住宅)青山镇片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

现将上述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7日15时整。

二、征求意见程序

该项目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如对认定结果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项目部地址:青山区青山镇正街170号特1号

联 系 人:高平芳 (电话:135*****042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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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片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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