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矿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一矿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一矿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十一矿己15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及鉴定

1.2 招标编号:ZPZB-23Z05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9月8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3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矿业大学;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 *****-2021)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 *****-2021)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 *****-2021)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

邮箱:*********@qq.com

业主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9*****2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5-*******

邮 箱:fpj-yw4@hnzpzb.cn

公司网址:www.hnzpzb.com

财务电话:03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危险性评估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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