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9月15日14时30分00秒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伊春市众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69.99万元(人民币) | 合格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供服务,本项目采用1+1+1模式(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伊春市众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伊春市众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书面形式提出
1.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内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为保障分行及各支行办公用房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供服务,本项目采用1+1+1模式(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 |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0元,由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4.1哈尔滨友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华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错误存在异常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其投标无效。
4.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新兴中大街192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5*****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
联系人:李根发
电话:045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伊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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