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城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城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702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城一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一)情况概述 宿城一中位于宿州政务新区,占地 300 余亩,建筑面积约12 万平方米。在校学生 6000 余人,拥有 6 幢教学楼、7幢学生公寓、3 幢教师值班公寓、图书馆、电教中心、行政办公楼等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拟招物业服务项目为:全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学生公寓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含水、电、门窗等设施维修),原老校区南、北两个家属院区的门卫管理、卫生保洁,新校区及老校家属区的垃圾清运等。 服务要求:(二)采购需求: 按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执行国家二级以上 (含二级)行业物业管理标准,为全校师生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应统一服装,衣着整洁,不按规范要求着装,每发现 1 人次,扣物业管理费 100 元。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对待师生态度谦恭,严禁与师生发生冲突,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由校方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1、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员工作 (1)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记录详实, 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楼内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内实行日常来客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寓及办公区域;禁止非因公异性进入楼内;配合学生管理部门执行学生晚归登记制度; (2)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 2-3 小时巡逻一次。明确秩序维护员职责,做好区域内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3)强化门卫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门禁凭证出入规定。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治安、消防管理。 (5)下班后发现未锁门现象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或代为上 锁;每违反一项,一次扣除物业管理费 50—100 元,引起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理。 2、公共环境日常保洁 (1)公共区域:楼宇内楼梯梯通道、台阶、大厅每日清扫 1 次,根据实际情况,不间断保洁;天花板、灯具、玻璃窗内侧每月保洁 1 次,楼梯扶手每周循环保洁 1 次。楼梯台阶、地面、踢脚线及楼宇周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污渍、无痰迹、无垃圾; ②大厅地面:无脚印、无污渍、无痰迹、无垃圾; ③玻璃门、窗:光亮干净、无积尘、无印渍; ④墙面、台面、灯座、宣传标示栏、附属设施及外围墙面:光亮、整洁、无积尘、无污垢、无印渍; ⑤不锈钢扶手、栏杆、挡板:无积尘、光洁、明亮; ⑥空间:空气流通、清新; ⑦公共区域垃圾筒:清洁光亮、无污渍,垃圾不超过容器的 2/3; ⑧天花板清洁:无积尘、无蜘蛛网; ⑨照明清洁:灯管无积尘,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⑩走廊墙面、挂物及木质装饰材料:无积尘、无污垢; ?各处地下室、车库应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无垃圾无积尘。 (2)卫生间及洗漱间:门、窗、墙面、天花板:干净、整洁、明亮无积尘、污迹; ②室内地面、空间:无脚印、无污迹、无水迹、空气流通、无异味; ③便池、尿斗、面盆、镜面:干净、无污迹、无污垢、无异味、污水管及下水道畅通; ④不锈钢水龙头、落水管:光洁、明亮; ⑤手纸篓、垃圾筒:日产日清; ⑥地漏:排水畅通。 (3)物业值班室、仓库: ①门、窗台、窗柜、桌椅:干净整洁、无积尘; ②墙面、墙角、踢脚线、窗帘、椅子、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 ③地面: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 ④灯具:干净、整洁、无积尘; ⑤室内空间:空气流通、清新。 (4)体育场、校区主干道及支路日常保洁体育场、校区主干道及支路每日至少清扫 1 次,垃圾每日清运 1 次。 ①清扫道路、楼宇周围花砖地面垃圾、树叶等。 ②路牌、标识、指示牌:干净、无积尘、无污渍; ③行人、行车路面清扫:无明显泥沙、污垢。 ④垃圾箱、垃圾筒:箱体内外四壁干净无污渍、箱筒外表干净、无污渍、发现有异味及时处理。以上各项,经检查,不能达到服务标准,每项每次扣除物 业管理费 50—100 元。 3、教学楼及学生公寓管理 (1)日常的服务要求与标准 ①学生公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与沟通,严格宿舍门卫制度,对上课期间要进楼的学生和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②学生放学期间,生活老师对来访家长进行登记,查验住校生记录,杜绝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公寓,确保学生公寓内安全。 ③充分利用学生公寓的宣传栏和广播站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及时通报违纪现象,并将以上情况记入学生公寓反馈表,及时反馈给所在班级、级部和政教处,培 养学生从善去恶的是非观念。 ④所有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出入的时间、事由。周日或休息时间学生进出学生公寓必须登记并及时销假,上课期间学生中途不允许进出学生公寓,留在宿舍的病号要定时查看,特殊情况下,学生中途返回公寓必须有人陪同。学生上课期间进入学生公寓必须有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做好记录。 ⑤学生公寓生活管理员交接班时要对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登记报修。 ⑥学生公寓生活管理员每日定点查房、巡视,登记未回宿人员,追查原因。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应为住宿学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住宿学生的贴心人。避免因管理、服务不善引起学生退宿现象。每学期末,经清查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善致住宿的学生流失,超过 100 人以上(不含 100 人),每流失 1 人扣除物业费 50 元,依次累加。(参照人数依据每学期正式开学后两周内实有登记住宿人数)。 (2)具体措施 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习惯(如钱物不要乱 放、橱柜要上锁),特别是放假和毕业前(每年 7—8 月)要更加提高警惕。经常提醒住宿学生做到: ①平时宿舍内不要放太多现金,将多余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②贵重物品,特别是小型贵重物品(如手机、掌上电脑、便携式 CD 机等),要妥善保管,若丢失,后果自负。 ③节假日,个人贵重物品应带回家,不要存放在宿舍内。 ④若上课、集会和用餐等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⑤不准在宿舍内烧废纸和废弃物,不准使用电炉。 ⑥每天安排巡查的生活老师,负责检查本宿舍内的安全、防火工作。 ⑦不得在宿舍内喝酒,变相赌博,乱扯电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3)纪律管理 ①定时查房(每日 2 次),主要检查内容是寝室卫生,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②禁止男女生互串寝室,发现有类似情况及时制止。 ③公寓内大件物品出入需要登记。大件物品出门须有许可证明。未经检查登记严禁任何人携带大件物品出门。禁止学生将学生寝室禁用物品带进学生宿舍。 ④对不归或晚归学生如实登记,并将名单及时上报。 (4)财产管理 ①定期对公寓楼内所有的设施,设备全面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维修。 ②引导学生节约用电、用水。做到:用电人离灯熄,用水随用随关。 ③学生寝室床位管理,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4、水电维护及修缮服务标准 (1)实行 24 小时服务; (2)设施设备每天检查 1-2 次,视检查情况及时维护; (3)做到灯具明亮、无闪烁现象; (4)上下水管道、开关、阀门、地漏畅通,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5)小修 2 小时之内修复,中修 24 小时之内修复。 (6)重大问题及时逐级报告。 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上述各项 每违反一项一次,除按相应损失赔偿外,扣除物业管理费50—100 元,引起重大损失的,加重处理。 5、师生满意度及投诉处理率 (1)师生满意度应达 90%以上; (2)业主投诉处理率达 100%。 6、校园综合服务 (1)提供学校来客来访接待服务、会议、庆典、招生、报到、艺术节、学生活动、学术活动、布展、运动会等活动的劳动服务,包括布置会场、电源提供、搬运器材、桌椅、清场等工作。 (2)制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 (3)会务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知晓相关礼仪,并经过专业培训。 7、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3)档案资料包括:与物业相关的校园规划图纸、工程图纸、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各种制度、规程、记录、图表、函件等。 8、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物业法规,承担物业服务及物业安全责任,达到物业工作质量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协议,按规定人数上岗,执行物业岗位职责、严把服务质量标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安全运行责任; (3)物业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胜任本职、本岗工作,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员工,物业公司应及时调换; (4)特殊岗位员工必须持证上岗,达到对设备能够检修、检测、检验能力,并且做到工作岗位记录、资料齐全; (5)物业员工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自觉遵守本物业相关规章制度; (6)遇雨雪天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校区内道路、各门门前保证畅通; (7)对物业服务工作,实行专业对口监督和业务指导,定期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并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无责任事故发生。物业管理公司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规、安全教育培训,对工作人员负管理责任,杜绝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止 发生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出现以上情形由中标方物业公司全权负责,与学校无关。 备注:相关服务管理用房、物业用水电、工程耗材、设备中、大型维修和维保由学校负责提供。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方方(组长),张雪峰(采购人代表),沙启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地 址: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138*****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刘工
电 话:**********、0557-*******
0天3小时48分
0天0小时0分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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