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城市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开发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DZB202320003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9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城市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开发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9.00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海融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35.00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郑州市金琥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95.0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融软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金琥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融软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金琥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融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金琥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
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
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
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受郑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城市基层服务及治
理应用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市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开发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YDZB2023200031
3项目概况: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开发服务项目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
术,针对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建设缺乏系统性技术标准不统一各类服务整合不足功能
零散单一数据集成分析细度不够等问题,建设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应用服务平台,以基层
服务治理的现实痛点为导向,从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能力出发,破解基层服务发展和运行中
的问题,构建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和基层治理的综合体系。
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建设需求包含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感知中心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
数据中心基层服务及治理应用支撑中心综合决策分析中心基层服务治理平台基层服
务应用平台等功能模块的软件定制开发和与郑好办郑政钉政务数据中心视频共享平台
等系统对接。
5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后三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9月12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红专路交叉口中信银行思达数码大厦9楼909开标室
评委名单:宋海龙黄琴张舸陈少伟祖占霞邓江涛业主评委高泽民业主评
委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3年8月18日分别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和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以上网站上
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13990000.00
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后三年。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新发展科创大厦2425
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海融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14350000.00
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后三年。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9号大学科技园18幢A座6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金琥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13950000.00
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后三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东航海西路北中晟互联网创客大厦9层918室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598807
招标代理: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克念李葵苗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17839900520
电子邮箱:hnydzb100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
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项
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
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
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日 期:2023年9月1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1-665988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联 系 人: 何克念李葵苗
电 话: 178399005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