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编号1613-综合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编号1613-综合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003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北声凌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编号1613-综合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编号1613-综合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评标报告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综合大数据分析平台服务,主要功能模块应包含基础信息查询、布控预警、多元化模块等,最终按采购方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合同金额:合同价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4.1条款中支付方式向乙方账户支付合同款项,付款前需收到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发票信息:乙方将在合同生效后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开票内容为:【信息技术服务费】,税率:【6%】。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付: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系统技术服务时间: 1年 (自开通账号之日起开始计算)。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电话、邮件及在线技术支持解决软件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全天候7x24小时的电话响应服务,响应时间应为1小时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服务开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服务满一年,根据实际效果及验收结果据实支付合同金额的6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服务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情况据实支付完合同剩余金额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武行钢城支行(湖北声凌科技有限公司:420*****87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严格达标。

(2)乙方所出售的产品以及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安全、保密标准。

(3)乙方所出售的硬件设备产品以及系统软件类产品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4)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是为解决软件服务提供商所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载体软件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软件质量问题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应包含并不限于:

a.电话、邮件及在线技术支持解决软件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全天候7x24小时的电话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

b.软件更新,不定期提供已开通功能的改进优化,bug修复,系统交互界面、操作性、可用性等方面的优化;

c.操作指导,提供内容详实的用户手册、远程操作指导、运维人员驻场培训指导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乙方将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后,由最终使用方根据产品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或验收。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如有)和系统服务的安装,完成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最终使用方对设备及系统服务进行验收。若超过5个工作日未反馈或启动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最终使用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助。

(3)甲方应根据《用户手册》为服务运行提供必要的软硬件环境。

(4)甲方应向软件服务提供商提交管理甲方采购的信息技术服务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软件服务提供商更新信息。

6.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软件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授权账号可以在信息技术服务的载体软件中正常使用。

(2)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乙方应保证对甲方在用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信息技术服务的使用问题,以本合同第5.2条约定的方式由软件服务提供商给予及时的解决及技术支持。

(3) 乙方应当协调软件服务提供商保障自身平台系统服务的正常运行,当软件服务提供商因系统升级、调整等原因需暂停服务时,应由软件服务提供商通过系统通知、电话、邮件或公函等形式的一种或多种,及时告知甲方;当软件服务提供商根据业务需要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时,应将改进服务的内容与计划提前告知甲方;因停电、系统故障、传输线路、通信故障等客观因素及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乙方及软件服务提供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5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应按照合同7.2条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合同双方及软件服务提供商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或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的事件,或在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时间,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并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延续到九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以通知方式终止本合同。

11.4付款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支付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11.5其它未尽事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其它疑义、争执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花园45号楼(华开数科创新中心)3层卡位E区152号
法定代理人: 周习文 法定代理人: 汤辉
委托代理人: 赵威 委托代理人: 汤辉
电话: 0731-******** 电话: 027-********
传真: 073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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