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河湖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河湖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C226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河湖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3.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河湖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采购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及数据分析服务,主要包括:9 套小型站(三参数)、1 套浮船站(三参数)以及五河县南沱河站点(九参数)共 11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包括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站房及配套设施等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及数据分析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时起一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本项目一年期满后可续签两年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剑晖(组长)、陈孝喜、徐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为壹万肆仟捌佰伍拾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17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阶梯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绿地珠峰A座17楼1707-0708室

联系方式:152*****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成(采购人代表)、周颖(项目负责人)

电话:177*****123152*****779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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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阶梯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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