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刻制企业合同专用章

采购刻制企业合同专用章

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采购刻制企业合同专用章公告

预算金额:¥*****

竞采最高限制:¥*****

采购方式:

浏览次数:12

公告中
2023-09-12 14:27:14
报名中
2023-09-15 00:00:00
已取消

项目需求详情

第一条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刻制企业合同专用章,材质为橡胶材质并附带芯片,采购刻制数量为1000枚。经市场调研,确定最低价格为60元/枚,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和实际采购价格为准,采购渠道为黑龙江省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企业合同专用章要满足新办企业印章使用要求,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企业合同专用章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供应商要采用黑龙江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刻制印章,并具备公章刻制信息接收、推送及备案等能力。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甲方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按时免费送货。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收到推送的公章刻制信息后,在2小时内将刻制好的印章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2、乙方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1年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根据印章实际使用量确定付款时间。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政策发生调整、终止,本合同即刻终止,合同期内的公章刻制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3、本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要向对甲方偿付违约货款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展开

项目名称:采购刻制企业合同专用章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11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12 17:27:1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9-15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9-12 14:27:14

采购编号:HLJGCYC********Z202*****574

采购单位: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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