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 14:3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政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069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7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187*****8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政锋 158*****069 |
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
项目编号:PTX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政锋
项目联系电话:158*****0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7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187*****8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政锋 158*****0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 | 1 | ******.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交警支队与莆田广播电视中心宣传合同项目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通过电视媒介与新媒体媒介向莆田市人民宣传交通政策法规,宣传报道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展现我市畅通高效的交通秩序,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我队考虑到该宣传的地域性特征及其覆盖率,卷入度、粘着度的要求,以使用本土媒介为比较理想。
而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台)作为莆田官方主流媒体,对广大受众有较高的公信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该单位在新媒体平台管理营运、稿件采编方面具有独特本土优势,比其他省内媒体有本地公信力最高、本地曝光度最高、本地播放量最大,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
综上所述,确定与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签订宣传育合同。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西路96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郑恩杲 |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 高职 |
林丽华 | 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莆田高速公路支队 | 高职 |
方世捷 |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西许中学 | 中高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0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督单位。
9、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719号
联系人姓名:林先生
联系电话:187*****85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政锋
联系电话:158*****069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09月13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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