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全新制作金寨形象宣传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宣传片前期策划、解说词撰写、拍摄方案、拍摄脚本,现场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直至完成宣传片的制作。

服务要求:宣传片主题定位要准确,充分彰显金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及金寨悠久的红色人文和美丽的自然景观,以红色金寨为主轴,体现金寨人民幸福宜居的主题概念,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金寨;要求以动态画面为主,画面大气、重点突出、艺术形式优美,达到4K电影级拍摄画质。

服务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交付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最终认可的成品宣传片。

服务标准:宣传片制作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最终认可后提交成品宣传片。金寨形象宣传片预计时长10分钟,在此基础上分别制作侧重文旅推介、招商推介的视频短片两部,两部短片均为5分钟左右。宣传片实现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发布,期限不少于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乐从发、茆邦成、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5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政务大楼四楼4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形象宣传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全新制作金寨形象宣传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宣传片前期策划、解说词撰写、拍摄方案、拍摄脚本,现场拍摄、配音、后期制作,直至完成宣传片的制作。

服务要求:宣传片主题定位要准确,充分彰显金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及金寨悠久的红色人文和美丽的自然景观,以红色金寨为主轴,体现金寨人民幸福宜居的主题概念,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金寨;要求以动态画面为主,画面大气、重点突出、艺术形式优美,达到4K电影级拍摄画质。

服务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交付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最终认可的成品宣传片。

服务标准:宣传片制作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采购人最终认可后提交成品宣传片。金寨形象宣传片预计时长10分钟,在此基础上分别制作侧重文旅推介、招商推介的视频短片两部,两部短片均为5分钟左右。宣传片实现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发布,期限不少于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乐从发、茆邦成、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5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政务大楼四楼4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形象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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