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路口工商所综合业务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崇阳路口工商所综合业务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标段号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正日建筑有限公司 | 崇阳县鑫盛建筑有限公司 | 崇阳县龙发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09400.00 | 809400.00 | 809400.00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天) (供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A********22309-1/4 | A********22302-4/3 | A********22303-4/4 | |||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451-1/2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108-02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207-1/2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程莽 三级项目经理 HB******** | 周乐云 二级建造师 鄂********2287 | 沈道峰 三级项目经理 H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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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1.… 2.… … | 1.… 2.… … | 1.… 2.… … | |||
其它 | ||||||
标段号 | ||||||
同上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5 年 12月 12 日 8 时至 2015 年 12月14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崇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 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7号
联系人: 曾高柔
电话(传真):139*****066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崇阳县天城镇四季花城41号商铺
联系人: 陈佳毅
电话(传真): 189*****290
3.行业主管部门: 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崇阳县隽北大道发展大厦5楼
联系人: 程国平
电话(传真): 137*****88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崇阳县隽北大道发展大厦5楼
联系人: 张雄军
电话(传真):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5 年 12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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