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3年晶龙PON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人公示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3年晶龙PON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人公示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3年晶龙PON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09-13 17:41:15 | |
是否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3年晶龙PON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人公示 中国电信邢台分公司2023年晶龙PON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成交供应商为:上海书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5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武爽】 联系方式:【189*****075】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
标签: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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