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02强清2号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2鲁02强清2号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2清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对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9月12日14时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经清算组审查确认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
本次会议对《关于确认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中长信房屋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无可供处置变现的财产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其中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6.67%,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1,917,840.9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6.97%。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规定,《关于确认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中长信房屋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无可供处置变现的财产的议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青岛中达长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O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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