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浏阳经开区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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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JZ-202*****0027-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宝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经开区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202*****002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浏阳经开区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其他机械设备垂直式垃圾压缩机2******
2 浏阳经开区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其他机械设备地坑高压清洗机26720
3 浏阳经开区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其他服务基础设施施工2*****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金额小写******元 ,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交钥匙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合同签订以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一年以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湖南宝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92*****876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甲方。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为叁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含材料配件更换)等要求乙方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货到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对数和质检),安装调试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邀请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的凭证之一。

2、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延误甲方的验收时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查和验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推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合同生效后,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具备本合同实施环境,提供现场水、电接入点,满足实施需要。
(3)为乙方免费提供现场存货场地(保管工作由乙方自理)。
(4)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合同款。
6.2乙方权利和义务(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安全和劳动保险责任,做到文明施工,防火、防盗,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3)按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完成合同任务并保证达到质量标准。
(4)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5)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

7.5 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7.6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的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保洁服务标准,罚款将从合同款中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特殊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乙方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2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开区康宁路211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龙伏镇望峰路1号
法定代理人: 周志 法定代理人: 郭亚娇
委托代理人: 席昆 委托代理人: 周波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垂直式垃圾压缩机参考参数.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压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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