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帮扶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2
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帮扶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住所申报) | 3,811,122.00元 |
采购包2(其他服务):
服务类(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服务 | 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龙岩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811,122.00 |
采购人代表: | 蒋联嘉 |
评审专家: | 邹清水 、 商群 、 谢秋菊 、 谢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预算金额的1.5%计取;预算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款账户:企业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账号:350*****610*********;开户行:建行宁德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其他服务:3.811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审查: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9.2特别约定”专项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恒天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I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投标报价15%的价格扣除。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叶浩、李秀鸿
电话:0593-*******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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