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自贡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自贡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自贡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402 4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自贡市 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调查分析自贡市当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结合国家和四川省以及自贡市政府的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无废城市”考核指标,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1、全面调研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状况,梳理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发展等相关规划情况,详细了解自贡市环境管理体系,包括:收集汇总城乡发展情况情况,各类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及信息,固体废物相关解决突出问题的先进案例。 2、充分总结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等,系统研判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的变化趋势,全面梳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 3、深入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在固废减量化、循环化和处理处置方面的先进经验,总结归纳转化出可以为自贡市所用的发展策略。 4、结合实际,研究确立“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从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循环产业链,推动基础设施完善,推动城乡有机融合连接点,提出建设“无废城市”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5、明确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细化各部门任务分工、进度安排、措施保障及考核指标,筛选支撑关键任务的重点项目,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时间和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步骤: 用2个月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底)完成编制工作。 1、前期调研并形成初稿阶段(2023年9月),全面开展编制工作,组织调研、座谈,进行初稿撰写。 2、修改完善阶段(2023年10月)。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和社会各界、行业专家对《自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3、审定印发阶段(2023年10月)。修改完善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按程序报审印发实施。 成果验收交付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要求组织验收。 服务承诺: 1、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包含:供应商在事前、事中、事后乃至项目的衍生过程中提供长时间跟踪服务的承诺),且服务承诺里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2、成交供应商提供成果内容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本,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3、采购人除按该项目成交合同履行支付金额外,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提供包含上述承诺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调查分析自贡市当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结合国家和四川省以及自贡市政府的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无废城市”考核指标,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验收标准: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要求,依据招标(磋商)文件、投标(响应) 文件、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 收。 44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加伟、余剑波(采购人代表)、王文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65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6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00元,品目编码:C********,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自贡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13-*******,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221号。4.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6.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新美写字楼十五楼15—6号,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813-*******。7.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自贡部分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及业务联系人: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茂硕 138*****59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郑洋 139*****786;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卿 158*****713;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阮远莉 139*****6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4组104号

联系方式:0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333号新美写字楼15楼

联系方式: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813-*******

四川正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自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正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