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威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威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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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南大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业大学)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枣子巷15号 | 6,85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西南大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业大学)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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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业服务 | 威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1、外业调查采样:外业调查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进行,表层样点数量1110个(具体样品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准),剖面样品调查采集由四川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每个样点完成内容包括:①每个表层样采集重量3-4kg(风干重,下同);采集邻近每个耕地、草地、林地样点的三个容重样,采集重量3-4kg采集邻近每个园地样点的四个容重样。如果APP内显示平行样(预计为总表层样的10%,具体的以APP任务下达为准),每个样品加采2kg,APP内显示水稳性大团聚体(预计为总表层样的30%,具体的以APP任务下达为准),每个样品加采2kg。剖面样品调查采集由四川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②完成土壤容重检测;③完成外业调查(包含土壤性状调查、土壤类型调查、土壤立地条件调查、土壤利用情况调查,具体调查内容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及数据、资料录入;④完成样品风干、分装以及流转样品到省制备实验室;⑤钙化样留取标本进行储存。2、分析检测:(1)样品数量:土壤样品检测数量包括本次三普工作采集的所有样品(包含1110个表层样品及33个剖面样品),具体样品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准。同时需完成因质量控制需要产生的内外部质量控制样品(包含接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质控的密码样品、质控样品、统一监测质控样品及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分出用于留样抽检时不合格再次复检或异常值复检部分样品等)检测工作,内外部质量控制样品检测数量不计入任务总量。(2)工作内容:检测工作任务包含表层土样、容重样品、剖面样品及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的流转、制备(细磨)、保存、检测,同时包含接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质控的密码平行样品、质控样品、统一监测质控样品及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分出用于留样抽检时不合格再次复检或异常值复检部分样品等,以及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盖单位公章和CMA印章)等内容。检测结果经省三普办组织专家审核确认合格后方能上报。1)样品流转:检测单位从省制备实验室或流转中心(具体按照省级三普办要求确定流转地点)接收、运输检测样品。2)样品检测: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执行,按照相应样品类别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化验工作。3)结果上报:检测实验室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报送检测数据,检测数据经分级审核,所有检测结果需经省三普办组织专家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审核合格后,由检测实验室完成数据填报工作。4)质量控制:检测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样品保存、样品流转等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 | 总体要求:数据完整、准确,无缺漏项,内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数据间逻辑关系正确;图件清晰、准确、要素齐全,数据可靠。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应性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及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要求,汇总形成威远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 | 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外业采样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内业测试化验;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汇交和验收。(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调整,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调整工期) |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各项标准执行,由采购人组织,分阶段验收,中标人配合进行。 | 6,850,000.00 |
姚锡伟、胡春华、洪志瑞、倪银柱(采购人代表)、许翊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成交)金额*1.26%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6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河东街54号
联系方式:189*****726
名称: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万达中心606.
联系方式:0832-*******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832-*******
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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