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 年市局公司食堂中央空调管路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YG
030*****202*****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
******* 年市局公司食堂中央空调管路更换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朝阳利尔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
******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辽宁鑫罡风空调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辽宁巨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
******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利尔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路野二级建造师
辽
221*****6139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罡风空调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宝安二级建造
师 辽
221*****3313
中标候选人(辽宁巨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冀光营二级建造师
辽
221*****285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朝阳利尔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罡风空调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中标候选人(辽宁巨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利尔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鑫罡风空调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巨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北大街 198 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421-
******* 电子邮件:
*********.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 号
联 系 人: 隋立栎
电 话: 0421-
******* 电子邮件: lnhd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