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岗社区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稔岗社区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稔岗社区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稔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年9月15日至 2023年9月18日止
稔岗社区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9月15日至 2023年9月18日。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金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361,702.65 | 阮仕斌/粤136*****015*****/粤建安B(2021)******* | 120日历天之内,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 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或以上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稔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话:075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编:******
投诉受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电话:0757-********
招标代理: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5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佛山市中建博美五金装饰材料城内中建正一路303号自编A室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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