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穗成村第五小区永裕花木场后面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公告
东凤镇穗成村第五小区永裕花木场后面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公告
中山市锦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玉凯,身份证号码370*****850*******)承包穗成村第五小区永裕花木场后面土地,承包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山市锦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原因向本村申请9月7日起终止关于穗成村第五小区永裕花木场后面土地的承包合同。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7日起正式终止关于本村与中山市锦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永裕花木场后面土地的承包合同,并没收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同时,中山市锦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缴交的承包款归本村所有。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穗成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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