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9.15
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9.15
行政相对人名称(NAME) | 行政相对人类别(C_XZXDRLB)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SCC) | 法定代表人(CF_FR)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CF_WSH) | 违法行为类型(CF_WFXW) | 违法事实(CF_SY) | 处罚依据(CF_YJ) | 处罚类别(CF_CFLB1) | 处罚内容(CF_JG) | 罚款金额(万元)(CF_NR_FK) | 处罚决定日期(CF_JDRQ) | 处罚机关(CF_XZJG) |
阜阳市昊羽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MA2MT92N4D | 张利东 | 阜城罚决字〔2023〕1007号 | 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装作业 | 阜阳市昊羽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阜阳市颍州区颍上路东侧、华丰路南侧华丰家园项目安装10#楼塔式起重机时,存在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装作业的行为:即现场安装作业人员配置不足且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 警告并罚款 | 警告并罚款伍仟元(¥5000元) | 0.5 | 2023/9/12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安徽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MA2MU0LC66 | 刘振东 | 阜城罚决字〔2023〕1006-1号 |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安徽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北路东侧、华丰路南侧的华丰家园项目基坑工程施工时,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元) | 1 | 2023/9/15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赵启贺 | 自然人 | 阜城罚决字〔2023〕1006-2号 |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安徽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北路东侧、华丰路南侧的华丰家园项目基坑工程施工时,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赵启贺系系安徽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丰家园项目项目经理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1000元) | 0.1 | 2023/9/15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MA2MYBDU4W | 张纯龙 | 阜城罚决字〔2023〕1008-1号 |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在阜阳市五道河路北侧、颍州南路西侧中环城小区商业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即5-3B#商业楼四层楼梯间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立杆间距达到900-1000㎜不等,与专项施工方案立杆间距800㎜不符。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元) | 1 | 2023/9/15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高明 | 自然人 | 阜城罚决字〔2023〕1008-2号 |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在阜阳市五道河路北侧、颍州南路西侧中环城小区商业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即5-3B#商业楼四层楼梯间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立杆间距达到900-1000㎜不等,与专项施工方案立杆间距800㎜不符。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高明安徽鑫昊建设有限公司中环城小区商业项目项目经理。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1000元) | 0.1 | 2023/9/15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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