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龙马镇卫生院眉山天府新区龙马医院医学检验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仁寿县龙马镇卫生院眉山天府新区龙马医院医学检验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龙马医院医学检验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2栋7层A区 结算比例:7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眉山天府新区龙马医院医学检验外包项目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眉山天府新区龙马医院提供检验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 1.为采购人提供检验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细胞学检查、组织学检查、过敏源及其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 2.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检验科LIS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维,承担相关系统对接接口费用。 3.可协助完善采购人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阴道分泌物、生化、免疫、发光等常规及急诊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等,并为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同时开展常规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保证医院的检测质量。 4.出报告时间:自标本采集后-三大常规等检查即时出报告,常规生化不超过12小时,常规肿瘤标志物、激素类24小时;感染免疫24-48小时;分子生物48-72小时。急诊患者常规生化不得超过8小时 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3次未及时服务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自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取消其服务合同)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2.服务供应商每年接受一次由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多、马玲、潘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定额2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1.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2.本项目成交金额为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修订眉山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70%据实结算,本项目在预算内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龙马镇卫生院

地址:仁寿县龙马镇中心街148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夏老师;028-********-8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8-********-8869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pdf

标签: 医学检验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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