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引导家庭成员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健全司法领域家事纠纷诉讼调解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机制,2023年8月28日,福州市妇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2023年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申报工作。截止9月1日,共有3家机构参与项目申报。
2023年9月8日,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了集中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确认福州市阳光天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项目承接机构候选人。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部办公区3号楼421。
附件:关于购买2023年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的公告
福州市妇联
2023年9月11日
关于购买2023年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引导家庭成员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健全司法领域家事纠纷诉讼调解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机制,2023年8月,福州市妇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2023年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暨家庭教育指导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福州市妇联、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经费预算
6.3万元/项目年(包含由市妇联另行支付给评估机构的0.3万元末期评估费)
三、项目内容和违约措施
(一)项目内容
1.组建队伍:组建一支由不少于11人的心理、家庭教育、社工等专业人士构成的家庭教育辅导指导队伍。
2.定期值班办案:定期指派家庭教育辅导指导人员在设立于市法院的“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值班,家庭教育辅导指导人员值班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半天,总次数不少于150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值班时间):(1)开展家事案件观察工作:配合法院参与重大疑难家事案件或者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观察、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并提出观察意见建议。(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跟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及时向法院进行反馈;(3)融合运用心理专业知识开展家事案件观察、辅导、调解和家庭教育工作;(4)针对特殊个案开展定期回访、跟踪指导等工作,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效果,并向法院和妇联做反馈;(5)做好案件资料整理和管理。
3.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相关问题,并做好会议材料整理归档。每项目年内至少组织举办2次会议。
(二)违约措施
1.承接项目一周内,家庭教育辅导指导队伍需组建完成;到期组建人数未满的,需向购买方缴纳违约金500元/人(购买方也可以选择从未支付的项目经费中直接扣除)。
2.未能按时履行值班义务的或者在提供家庭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过程中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的,需向购买方缴纳违约金200元/次(购买方也可以选择从未支付的项目经费中直接扣除)。如未能按时履行坐班接待义务3次以上或者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3次以上的,则终止项目合作,解除项目合作协议,并由承接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未能完成召开会议任务或者召开会议效果不理想存在敷衍了事现象的,需向购买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场(购买方也可以选择从未支付的项目经费中直接扣除)。
四、时间与地点
(一)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每项目年签订一次,根据每项目年评估情况开展一次续约。若每项目年末期评估验收达优秀以上等级,经双方同意,则直接续约;若每项目年末期评估验收未达优秀以上等级,则不予以续约。如遇疫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服务周期顺延。
(二)项目落地地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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