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党校校院汽车租赁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党校校院汽车租赁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校(院)汽车租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遂宁凯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37号附6号(第一层) 下浮: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遂宁凯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市交通服务 校(院)汽车租赁服务 根据《遂宁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各部门(单位)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重要工作等公务;前往码头机场接、送站;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办理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公务活动,当保留的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可以租赁社会车辆保障。 (一)车辆要求: 1.车型要求:车型为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品备件齐全,无违法及法律纠纷,且符合国家有关车辆行驶的规定。 2.车辆技术指标状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空调、内饰设备齐全良好。 3.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必须达到最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和制度。 4.供应商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至少包含以下险种:第三者责任保险(最低标准 200 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包含司机和乘客)、车损险、盗抢险、交强险(提供承诺函,供应商成交后5日内将上述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审核。) 5.车辆在行车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检测、维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供应商需在 1 小时内响应,更换车辆确保采购人工作需求。如短期无法完成,应提供相当档次替 换车辆,确保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 (二)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需求,30分钟以内响应,服务车辆在约定时间至少10分钟前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质检员、维修保养人员、调度人员。 (四)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备驾驶员。驾驶员要求如下: 1.驾驶员年龄在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且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安全行驶意识强、操作规范、技术过硬,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严禁“超载、超速、超疲劳”驾车和酒后、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5.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照无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满12分或以上的情形。 6.实车驾龄在5年(含)以上。 (五)在服务期之内,供应商配备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有关保险、安全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配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产生或导致的第三方损失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承租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 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运红、冯昭慧、陈彦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请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08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遂宁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城河北街95号

联系方式:082*****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东升路38号5号花瓣四楼

联系方式: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ncg001

电话:0825-*******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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