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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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WH10CG2023FW1399

标段名称

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WH10CG2023FW******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横山大道春谷3D打印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吴主任 177*****87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葛景友 182*****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元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王红梅

服务期

三年(1+1+1模式)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企业业绩:1)鸠江电子产业园物业管理项目;2)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内代管理国有工业厂房等公共区域物业绿化道路管理项目;3)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徐其玲)业绩:1)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安徽省气象局史河路业务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2)淮北市商务局大楼、市招商大厦、市信访局大楼、市医保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园 A区、B区、快速精密制造中心、激光产业园整体区域范围共约141亩,位于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横山大道,项目服务内容为上述区域的清扫保洁、安全保卫、消防巡查、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安全防范系统、监控及水电)、办公家具门窗简易维护维修委托给中标方实行物业管理,综合服务。

服务要求: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安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元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王冬冬

服务期

三年(1+1+1模式)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企业业绩:1)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物业管理项目;2)市公安局监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吴万豪)业绩:1)无为县无城镇镇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2022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物业统一管理集中招标(三包)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春谷3D打印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园A区、B区、快速精密制造中心、激光产业园整体区域范围共约141亩,位于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横山大道,项目服务内容为上述区域的清扫保洁、安全保卫、消防巡查、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安全防范系统、监控及水电)、办公家具门窗简易维护维修委托给中标方实行物业管理,综合服务。

服务要求: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安防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好美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提供“*”参数证明材料,作无效标

处理;

2、安徽鸠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3D打印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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