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 中标结果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HCZC2023-C3-******-YZLZ
二、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后报价:******(元) | 广西良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2号标准厂房六层60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 能源审计服务、方案设计服务、图纸设计服务、平台数据上传软件开发及维护服务、节能率计算评估服务、绿色照明改造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服务、光伏电站监测系统开发及维护、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服务、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服务、能耗监测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绿色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需通过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组织的相关 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绿色化改造项目安装有分项计量装置,且验收前至少实现2个月数据持续稳定上传到 省;绿色化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2、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向学校、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资金 申请、验收等相关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负责运维服务,服务期3年。 | 绿色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需通过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组织的相关 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绿色化改造项目安装有分项计量装置,且验收前至少实现2个月数据持续稳定上传到 省;绿色化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2、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向学校、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资金 申请、验收等相关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花帖,欧慧淑,罗恒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壹万元整(¥*****.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我公司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8-*******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箭
电 话:0778-*******
标签: 节能绿色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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