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采购人(全称):中共邵阳市纪委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诚现代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

3.项目基本情况:邵阳市留置中心位于双清区新华南路莲苑,占地面积80亩,1栋、2栋和室内运动场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含负一层),监控室门卫室15平方米,消防值班室20平方米,公共区域面积*****平方米(含道路、山、停车场、池塘、篮球场、足球场、室内、室外健身场所、园林绿化面积、楼顶等)。

4.服务类型:综合型物业管理服务。

二、物业服务项目

邵阳市留置中心大院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案办公房间、住房、室内运动场馆及公共区域的道路、山、停车场、池塘、篮球场、足球场、室内(外)健身场及器材、楼顶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信访维稳、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含电梯维保)、园林花卉绿植养护、消防安全管理、协助垃圾分类、疫情防控、会务服务、收发资料、快递、搬运货物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综合管理服务。

(二)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人员、财物、设施的安全管理;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行政、会议、活动的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区域、区间的公共秩序、保洁、卫生管理。

(三)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网络、监控设备、电视传媒的日常保障管理。

(四)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人员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特别是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的管理。

(五)市留置中心区域内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专用设施的使用、修缮,办公区域内的各项维修事务,包括水电,门、窗锁(含五金配件)和办公家具等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

(六)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等特种设备及中央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服务、安全运行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门卫室、公共停车场位的运转管理。

(七)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区域公务、会务服务、大型活动服务、办公物件的搬运、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及其他服务。

(八)市留置中心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所有园林花卉绿植养护、修剪、栽种、管理。

(九)完成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应急工作,以及事关办案办公正常运转事项的管理,如处突及消防演练等;负责会议桌椅移动摆放、零星办公室搬迁、物品搬动发放,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物业管理服务。

(十)《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十一)《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

(十二)《保密协议》见附件三。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谷娅琴 156*****686

四、物业服务费用

(一)合同金额

1.合同期限、金额: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方可决定另行招标,也可续签一年期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每年合同金额*******.9元(大写:贰佰零陆万零捌佰捌拾壹圆玖角每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

起始日期:2023年9月 日,完成日期:2024年9月 日。

总日历天数:366天

(三)付款

1.甲方按月凭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将上月的物业管理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2.每月物业管理费标准******.16元/月(大写:壹拾柒万壹仟柒佰肆拾圆壹角陆分)。

3.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湘诚现代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湘府支行

收款账号:662*****801*********

(如因乙方公司开户行变更,应及时函报甲方)

五、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月审核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费,按月将管理服务经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完成工作职责及其任务指标。

2.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并每年评估、考核2次以上。

3.对乙方负责该项目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有调配、罢免权。

4.为乙方提供物业工作用水用电。

5.检查和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检查和督促乙方制定或完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7.检查和督促乙方完善中央空调、特种设备(电梯)、消防设施及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的工作制度。

8.检查和督促乙方绿化养护工作落实。

9.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卫生环境齐抓共管,配合开展群众性的卫生大扫除和宣传教育活动。

10.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垃圾袋、纸巾、消毒液、洗手液等消耗品由甲方负责购买。

1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任务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甲方对乙方的履责情况,除依据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人员的投诉和自身掌握的情况实施考核外,按以下处置、处理。

(1)不适合在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内工作的乙方人员,通知乙方及时调出市留置中心工作。

(2)因安全保卫措施不当、不力,导致盗贼破门、爬墙翻窗,造成院内公私财物(含现金、高价值的小件物品)失窃的,经有关方面查实确认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因服务或管理工作不当损坏公私财物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决定内部人事调配使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招用、奖惩临时用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4.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保卫、卫生清洁、工程维护、消防监控室值班、绿化养护、会务服务等工作。

6.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的主要服务内容和责任转包给第三方。

8.公共设施和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事件处理结束。

10.承担协议规定管理职责范内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每月定期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情况,虚心听取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整改意见,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12.乙方的员工应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制度要求,统一着装,工牌标识明显、佩带统一,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坐姿、站姿不雅,不得在门卫室、监控室打瞌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超小时代班,门卫、巡逻、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工作流程,违规放行人员、车辆,要及时准确、全面登记工作记录或日志簿等。

13.乙方如对园林花卉绿植养护项目外包,须经采购方同意,由具有5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历,拥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承接。

14.乙方及其员工应按照甲方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保密协议》等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乙方应接受甲方工作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二),接受甲方日常管理,对甲方提出的符合合同约定事项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和问题整改措施,必须全面落实。

15.合同一经签订,合同所明确的服务管理区域和事项的管理权利、责任、义务均由乙方负责履行。各类相关的责任事务,除特别重大的问题报告甲方处理外,乙方要全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社会合理的惯例处理,引发法律责任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负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员工自身出现的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应落实好甲方安排的与物业相关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本采购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其他工作任务,可经双方协商增加相应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18.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决定另行招标,新中标的物业公司未进驻前,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不得影响市留置中心正常工作运转。另行招标后,新中标的物业公司进驻时,乙方要无条件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带走自有设备物品,不得向采购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六、协议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具有约束力,单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改变合同内容,须由双方协商同意且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改变,改变后的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内容不得与本合同的内容相抵触。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直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的原因以政府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5.乙方根据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拟定的维修计划,要及时征得甲方确认,如因乙方未及时发现、申报或出现问题后果不清楚而导致拖延维修,所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保密协议

9.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919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备案: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公章)

备案日期:

附件:1.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2.市留置中心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3.保密协议。

附件一:

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

第一章 岗位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设项目经理、会务保洁各1人。

工作职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事项,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值班岗不少于6人。

工作职责: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持中级消防操作员证)

三、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保安消防和工程维修管理

水电维修部不少于3人,大门安保、巡逻、监控室不少于11人。

工作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消防、水电、地上地下管道、卫生间堵塞疏通,空调、电梯、桌椅凳门窗柜锁等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办案办公设施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资格证能进入配电房工作,每晚必须安排1人值班)。2.持保安证;负责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及车辆进院停放的引导、跟踪。发放包裹、疫情防控、秩序维护、信访维保。负责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工作。门卫室24小时监控日常管理,公共照明开启、关闭。(每班不少于3人)

四、保洁管理

保洁岗不少于11人。

工作职责:每天上班前清洁一次卫生,下班后大扫除,上班期间循环保洁(每晚必须安排1名保洁员值班)。

五、园林绿化

园林花卉绿植养护岗不少于2人。

工作职责:苗木修剪、整形、开穴培土、浇水、施肥、除草、修建抹芽、病虫害防治、苗木扶正、枯死苗木换补(苗木费用、肥料另计,养护工具乙方负责提供)。

第二章 大门管理规定

一、人员配置

安排不少于11名安保人员(含大门岗、巡逻岗、监控室岗)

一、工作职责

大门岗始终保持3人及以上在岗,一个岗位三班倒,每班不少于2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协调配合完成大门管理、巡逻、监控以及特别安保事项。

1.管控门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录入系统的车辆能自动进出院落。

2.管控往来人员、车辆的安全顺利进出。

3.有效阻止情况异常的人员、车辆(含院内)进出。

4.办公快递、包裹有序准确及时收发。

二、工作标准

(一)门卫工作规程

1.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规范院外车辆停放。除公务车辆、驻点人员车辆外,留置场所大门外公路两旁严禁其他外来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不得阻碍出入口的车辆通行。

3.外来人员要求进入院内的,门卫要认真了解来访事由,报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无正当理由的,非公务事务人员严禁入内。对得到确认的可进入人员,门卫应核实其身份,要求来访人员如实填写登记簿,逐项核实登记相关信息,经查验相关证件后进入。严禁外来闲散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对入院救险、急救的车辆,凭案管所值班领导的通知放行,严禁先开闸再查询或没问清楚就开闸。

4.发现进入人员有携带危险物品的情形,要认真查明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置,问题重大的,应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妥善果断处置。

5.对离院车辆必须摇下车窗认真查验,坚持一人一证,凭证放行。对形迹可疑人员,特别是对携带物品不正常的情形,要认真盘问盘查等,严密排除疑问后方可放行。问题重大的,应报告案件管理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处理。

6.道闸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物业值班经理及时处理。

7.应按市留置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要求,有效阻止相关人员的进出。

(二)车辆进出的管理操作

1.认真按操作规定管控道闸的自动运行,确保录入了系统的车辆正常顺利出入。

2.对外来车辆进入实行盘问登记管理。对要求进入但没有办公办案或其他正当理由的车辆,严禁驶入;对因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先电话报告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予以确认,未得到确认的,严禁驶入;得到确认的,在问清驾驶员姓名,查清车内人数,判定无危险物品后,由门卫详细进行登记,查验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后开闸放行,严禁先开闸再查询或没问清楚就开闸。

3.发现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立即进行处置。问题重大的,要及时报告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隐患未消除或未得到控制的车辆不准进院。

4.对离院外出形迹异常车辆,要排除疑问后方可放行。

5.除大门人行通道无法通过的情形外,不准开道闸供行人通行。

6.道闸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及时维修处理。

7.应按市留置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案管所驻点值班领导要求,有效阻止相关车辆的进出。

8.接到案监室、案管所的指令后,对各级领导视察指导工作的车辆,按要求登记查验后开启道闸,行礼迎送。

(三)每一个月整理人员进出登记、车辆进出登记资料,连同值班日志提交检查考核。

(四)各种办公快递、包裹登记造册收发,有序整理上架。

第三章巡逻岗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1.配合大门门卫处理进出门管控环节的复杂事宜、矛盾冲突。

2.负责按监控室的指令,及时有效处理院内违规停放车辆的问题,确保及时纠正到位。

3.负责及时处理院内影响安全、秩序的各类风险隐患。

4.做好后山、地下车库、围墙周边、林荫道等区域巡逻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按要求配合大门门卫对人员、车辆进出的盘查登记,及时有效地防止大门处发生人员、车辆拥堵,确保登记制度不折不扣得到执行。

(二)组织指挥入点车辆有序停放,引导外来车辆规范停放,及时纠正车辆违规停放问题,杜绝院内发生车辆拥堵。

(三)积极主动、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处理一般性的点内车辆之间、人之间的矛盾,确保顺畅和谐,重大问题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处理。

(四)对未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者地下车库的车辆,先电话通知车主按要求停放,半小时后仍不移车的,及时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处理。

(五)对在院内超速行驶的车,要组织拦截、提示,并做好记录;对超过三次提示仍超速的车辆,应书面警告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处理。

(六)发现办公室、会议室未关门、未熄灯,应及时关门落锁,无法处理的,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对洗手间、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应及时关水、关电。

(七)巡逻中发现的应当处理的各类问题,巡逻人员应处理到位,因受时间关系限制的,在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处理的同时,配合有关工作人员现场处置。

(八)巡逻人员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登记巡逻应登记的事项及发现和处理的情况,作为案管所、物业公司的事后追责和考核依据。

(九)每月对未经批准存放于道路及通道、公共露天场所、楼顶面、楼梯间、电梯间的杂物进行一次清理,对违反规定、影响院落整体美观的予以拆除。

(十)设有公共休闲设施的每日巡查1次,确保使用说明及标识齐全,所有设施完好无损,无脱落、倾斜等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护栏、围墙设施每月巡查1次,确保各类标识齐全,护栏无腐蚀、脱落、倾斜等现象,围墙无开裂、塌陷等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沟渠、池、井、盖设施每周巡查1次,确保各类标识齐全,设施完好无损,无开裂、塌陷等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下水道每季度进行一次疏浚清淤,保证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溢出现象。

(十四)道路、路障设施每周巡查1次,确保各类标识齐全,单处路面破损小于0.5m2,无影响通行的大件物品和安全风险隐患,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围挡设施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控室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利用围墙四周的监控图像,防止外部人员通过非正常手段途径进入大院的情况。

(二)利用留置场所公共区域内相关部位的监控图像,确定在办案办公区域内人员的损坏公物,破坏秩序、违法犯罪的情况。

(三)利用办案办公区域内各公共场所的监控图像,确定危险物品的进入情况和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利用办案办公区域内对车库、车位的监控图像,确定车位空余情况和车辆违规停放情况。

(五)其他属于管理范畴应当监控、跟踪的情况。

(六)发现上述情况及时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等相关人员处置。

二、工作标准

(一)每班每天24小时不间断监看所有监控视频窗口。

(二)值班员要对监看视频的情况在相应的纸质记事簿上做出标识(正常的打√,异常的打×),并在当班记录签名栏签名,以便事后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

(三)除完成面上的基本监控工作外,值班员应突出重点,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看。

(四)重点区域监看的情况,值班员也应记入其当班的的纸质记事簿中,仍用“√”“×”符号标知情况。

(五)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对开展活动的场所、召开大会的会场进行全方位安保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

(六)值班员监控发现的各类异常情况,迅速通知门卫、巡逻人员处置,对重大复杂的问题,应立即报告案管所值班领导和物业值班经理,并按指令调度相关岗位人员处置。

第五章水电、公用设备维护管理规范

一、人员配置

工程维修人员3人。

二、工作要求

1.物业公司设立工程维修部,负责留置场所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消防、水电、空调、电梯、桌椅板凳门窗柜锁、地上地下管线、卫生间管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工作。

2.水电维修员要及时排除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用水用电故障,保障正常用水用电。1栋2栋和室内运动场馆的用水用电故障问题,要即时解决。公共区域内围墙灯、路灯、地灯以及其他一般性的公共用水用电的故障问题,要在24小时内解决。

3.采购方安排的办案办公区域节日和相关活动场所的布置,水电工应无偿提供水电安装、拆装服务。

4.水电工应积极主动,牵头组织相关场馆的水电安装和维修工作,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任务。

5.按时做好1栋2栋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及时处理1栋2栋电梯各项故障、维护、维修。

6.尽可能满足留置场所办案办公及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需要。

第六章 消防管理规范

一、人员配置

消防室6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班至少保持2人在岗。

二、工作要求

1.消防报警主机时间偏差控制在5分钟内,消防主机火警报警及时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每半月检测1次消防对讲电话,双方能够清晰通话,音质良好。

2.消防报警点位地址与编码表一致,报警反馈点位与现场一致,报警及故障出现时打印机正常打印,报警喇叭正常工作;联动主机运行正常,各联动设备信号反馈正常,测试记录完整;出现故障快速维修。

3.消防泵房每周检查1次;消防水箱、水池每周检查1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检查每周1次,无“跑、冒、滴、漏”现象;水泵每半年测试运行1次;电机、水泵、管道、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测试记录完整。

4.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显示盘每半月检查1次,疏散指示灯及报警器无故障损坏,气体灭火控制系统与监控中心主机通讯正常,记录完整。

5.消防排烟设备每半月检查1次,风管完好,风阀开闭正常,风机干净整洁无锈蚀,风口百叶完整紧固;风机控制箱整洁无灰尘,设备处于自动状态;风机房无杂物堆放,干净整洁;电机试运行正常,测试记录完整;各类标识齐全。

6.消防卷帘门每月检查1次,卷帘下无杂物堆放并有明显的“卷帘门下严禁停车堆放物品”标识,开关盒锁闭,轨道完好,外观完好无锈蚀,卷帘门每季度测试运行1次,升降正常;测试记录完善。

7.定期巡查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每月检查1次场所内灭火器,功能有效,能正常使用;设置摆放区域,摆放规范有序。

9.消防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须填写值班记录,详实记录事件内容及处理结果。

10.每月检查1次消火栓,使用说明和检验签到表齐全有效。箱内消防水带、枪头等设施齐全、完好、放置规范,箱门灵活开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完毕后贴上标签。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初期火灾后按消防救火应急预案规范处理处置,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火警电话,配合案管所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等工作,并用对讲系统协助维持现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章特别保安事项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采购方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以及其他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安保工作的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现场维持秩序及协助处置。

(三)其他特别保安事项的协助处置。

二、工作标准

(一)采购方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物业公司在接到的通知后,迅速安排力量在活动、会议开始前布置会场,做好保洁及排查安全隐患,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二)组织参加活动、会议人员有序进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合理处置。

(三)发现上访事件不可控制应立即报警处置,确保上访群众及接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日常的一般性安保管理事项由当班的安保人员全权处理,处理无隐患即告处理终结,不能有效处置的,由当班的安保人员提交物业公司值班经理处理。

(五)当事安保人员处理不了的比较重大的安保问题,物业公司值班经理应负责全权处理。

(六)物业公司处理不好的重大安保事项,由采购方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七)处理安保问题坚持合法、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遵循宜小不宜大、宜内不宜外的方针。留置场所办案办公区域内治安事件除涉及人身和财产的重大问题,由当事受害人报案申请立案外,其他的应由采购方确定是否提请公安机关立案。

第八章一栋二栋和室内运动场馆卫生整洁规定

一、人员配置

安排不少于11名保洁人员(含办案办公区域其他公共场所保洁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所有区域(除会议室外)每天必须清扫一次。

(二)楼外的卫生区按先扫除垃圾杂物,再用带水拖把拖地面,而后用去水拖把拖干的方法处理;楼梯扶手先用抹布抹去灰尘、污物,再用带水抹布擦净污渍,最后用抹布擦干。

(三)大厅的地面清扫,先扫除垃圾除去污渍,再用带水的拖把拖一遍,然后用去水拖把拖干。

(四)1栋2栋的电梯间、楼梯间、走廊及相关窗户应按先扫除垃圾,去除污渍,再用水拖,最后拖干的方式进行清扫整洁工作。

(五)1栋2栋的电梯内室,各层电梯外门,楼梯间扶手的清扫整洁方法为:用抹布扫清电梯底面及四周和各层电梯的外门、楼梯扶手的灰尘、除去污渍,再用水刷洗而后擦干。每月给电梯内壁打一次油。

(六)卫生间用水冲洗后,再用抹布擦干墙、壁面,用去水拖把拖干地面,用抹布擦干净窗户;入大厅门口及每层电梯口垃圾箱的清扫,应先倒除垃圾,再用拖把拖去污渍,再用抹布擦干净。

(七)会议室卫生清洁应做到及时完成,保持随时可用状态。每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面(必要时要用拖把拖干净),擦净会议桌椅表面灰尘。对启用超过二天未用的会议室,要按案管所的通知,提前2小时进行一次桌椅灰尘的全面清除。

(八)门厅顶面每季清扫一次,1栋2栋顶面每半年清理一次。

(九)1栋2栋内公共卫生每季要进行一次墙面、窗面的污渍清除处理,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每层顶面、每个墙角、每个顶灯的蚊虫尸、蜘蛛丝的清扫。

(十)室内运动场馆、健身区域,室外运动场馆、健身区域的卫生、整洁处置安排和要求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一)开展四害防治:严格按照四害防治操作规程及四害防治质量标准,合理组织,操作细致,并派出专业防四害工作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四害防治工作。

三、工作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清扫后: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的灰尘,无显眼的污渍,桌椅、专用设施、电梯、扶手、窗户无灰尘、无污渍,大厅玻璃无水渍,垃圾箱明亮干净无溢物,墙面、墙顶、墙角无污渍、无虫尸虫丝。

2.保洁后:大厅的地面不得有垃圾杂物;1栋2栋外门厅及通道,侧门及后门,1栋2栋与门厅通道所形成的地面死角,不得有垃圾杂物,垃圾箱无垃圾溢出,台面无垃圾。

(二)地面

1.日常保洁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不得用过湿的拖布(抹布)拖地面,防止出现水斑印迹等病变状况。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用专用设施设备对不同材质的地面进行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确保地面光亮如新。

2.对复合地板房间的日常保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不得用过湿的拖布(抹布),防止地板起泡发涨变形。

3.水泥地、地砖、瓷砖经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做到干净、无污迹。

4.一、二号楼前坪地面、路面的保洁护理,平时清扫保洁,每季度采用高压水枪冲洗至少一次,及时处置地面的印迹及各种油迹污渍。

(三)门窗玻璃、栏杆、电梯、家具、垃圾桶等

1.消防管道、灭火器箱、墙面指示牌等无污迹、积尘。

2.门窗玻璃在清洗后时刻保持干净、光亮。

3.电梯门、内镜面、钢质装饰物保持光亮无印渍,现本色。

4.不锈钢制品保持无印渍,现本色。

5.过道上各垃圾桶不可超过其容量的2/3,烟灰桶内无过多烟头及痰迹,每日需至少清洁一次垃圾桶内外部。

6.木质器材(办公家具)做到表面无尘、无污迹。

(四)卫生间

1.卫生间门干净无尘。

2.地面无积水及可见垃圾。

3.墙面及各隔间表面无水迹及灰尘。

4.洗漱台面无水迹、皂迹、毛发等。

5.镜面无水迹、指纹等。

6.水龙头保持光亮无水迹。

7.保持卫生间损耗物品无空缺,室内无异味,各处无蜘蛛网。

8.垃圾桶摆放整齐,做到日产日清。

9.清洁工具存放应不暴露于人员视线内。

第九章办案办公区域其他公共场所卫生整洁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驻点工作人员要求,按清洁程序清洁一栋、二栋房间的卫生工作,并保证清洁质量。

(二)每日清洁工作完毕,做好设备的清洁,设备整齐归位存放。

(三)及时向物业经理报告发现或驻点人员要求维修更换的事项。

(四)每天清扫公共区域两次,扫除垃圾杂物(落叶),清空垃圾桶垃圾、清除设施、设备上的灰尘、污渍。

(五)对所有柏油路面、铺装地面、门厅每天分上午、下午清扫,一天清扫二次,要扫除垃圾杂物,去除明显的杂草、灰尘、污渍。

(六)对损坏卫生整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迅速恢复整洁。

(七)每季度要对大院围墙及进院大门、院内行车道路进行一次清洗。

(八)每季度要对地下车库进行一次清洗。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通风消毒工作。

(十)配合做好创文创卫工作,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二、工作标准

(一)清扫后:院内所有绿地及通道、铺装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的落叶;各种设施、设备无明显的污渍物;道路内无垃圾杂物及杂草;垃圾桶清空,外表整洁。

(二)保洁后:地面不得有超过二厘米长、零点五厘米宽的垃圾杂物,或面积超过三平方厘米的污渍存留超过二小时,以及垃圾桶垃圾外溢的情况。

第十章 园林花卉绿植管理养护

一、人员配置

园林花卉绿植养护岗2人

二、工作职责

苗木修剪、整形、开穴培土、浇水、施肥、除草、修建抹芽、病虫害防治、苗木扶正、枯死苗木换补(苗木费用、肥料另计,简单的养护工具采购方自备)。

三、工作标准

(一)树体枝繁叶茂,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二)树形丰满、美观,人、机械、车辆对树木极少有损坏现象。

(三)高大乔木不与架空线发生干扰,分枝较高,无阻挡车辆、碰伤人头、妨碍司机视线等现象。

(四)保持树木周围地面土壤疏松、通气,树基部无堆积污染物。

(五)根据各种植物类型品种在日常生活中的习性与特征,抓好肥、水、病虫、剪等养护管理。

(六)一栋、二栋后山枯树、杂草清除干净。

附件二

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考核小组,组长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案件管理所及驻点部分专案组代表组成。

二、考核依据:

《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要求》相关管理规定。

三、考核办法

(一)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内容见《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评细则》。

(二)每季度组织一次物业满意度调查,全体驻点工作人员填写《物业满意度调查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在定期考核中:(1)评分在95分以上的,每超过1分,奖励1000元。(2)评分低于90分的,对中标人进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3)评分低于80分的,每分予以200元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4)评分低于60分或者连续两次低于70分的,解除合同。

(二)在满意度调查考核中:(1)满意率达96%的,加计2分;达98%的,加计3分;达100%的,加计4分。每加计1分,奖励1000元。(2)不满意率超过20%的,对中标人进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3)不满意率超过30%的,对中标人给予500—2000元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4)不满意率超过40%或者连续两次超过30%的,解除合同。

附表: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满意度调查表

调查时间: 年 月日

序号

调查项目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总体评价

2

分项评价

综合管理服务

3

公共清洁卫生服务

4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5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服务

6

其它管理服务

您对物业的意见和建议:

1.

2.

3.

注:1.请在相应的空格内画“√”,一栏只画一个“√”。2.满意度调查范围主要为在点人员。3.案监室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满意度调查。

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参加调查人数: 人 汇总时间: 年 月日

序号

调查项目

调查得票数

满意率=(满意票数/调查总票数)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总体评价

2

分项评价

综合管理服务

3

公共清洁卫生服务

4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5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服务

6

其它管理服务

意见和建议汇总:

注:计算满意率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满意度保留整数。

案监室签字: 办公室签字:

干部监督室签字: 机关党委签字:

案管所签字: 调查汇总人签字:

邵阳市留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评细则

项目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总分值(100)

扣分

原因

扣分

人员配置

1.岗位设置不齐,每少设一个岗位扣3分;人员配备不足,每少一人扣1分;

2.有未在采购人相关科室登记的人代班或虽属登记人员但连续上班超过16小时的,每人次扣1分;

3.自合同签订之日第二个月起,一个月(30天)内调整更换人员超过4人的,每多超过一人扣1分;

4.采购人发现派入人员聘用条件有弄虚作假的,每一人扣2分;在限期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每发现一人次加扣3分;5.物业管理人员违反院内人员行为规范的,一般情况每人次在1至3分内扣分;情况严重的,每人次在3至15分内扣分。采购人按规定有理由要求处置的物业人员,物业公司处理不到位的,每人次扣15分;

6.物业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态度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引发较大矛盾或投诉的,每人次扣2分;

7.物业人员迟到、早退出现脱岗、缺岗的,每人次保洁人员扣1分,其他人员扣2分。

10

清洁卫生

1.不按规定时间清扫卫生或上班时间不按规定清扫办公楼卫生或进行日常循环保洁的,每次扣2分;

2.日常卫生区域不按规定的方式、次数清扫卫生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办公及公共区域地面、墙壁有污垢、纸屑、烟头、痰迹、蜘蛛网每处次扣0.2分;

4.垃圾处理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

5.会议室使用前,桌椅上存有灰尘、杂物,地面有垃圾、污渍的,每次扣2分;

6.露天地面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绿化带,存有垃圾、杂物、污渍的,每处扣0.5分。

7.垃圾未及时清运,发现1处1次扣0.5分;

8.公共区域下水道在能力范围内未疏通的每处扣1分。

40

安全保卫管理方面

1.违反规定或不按规定流程操作随意放外来车辆进出的,每车次扣1分;放外来人员进出的,每人次扣0.5分;

2.对外来人员、车辆不按规定登记的,每起扣1分;

3.因门卫言行不规范引发与工作人员矛盾的,每次扣1分;

4.开启门禁系统不规范,造成人员进出不畅引发矛盾或混入不良人员的,每次扣2分;

5.门禁系统视频监控不力,导致外来人员随工作人员混入点内每次扣1分,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的,每次扣2分;

6.未按要求落实监控规范,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生一起失职责任事故(指形成了危害),每次扣10分;

7.未按要求登记监控过程,记录工作日志的,每班扣2分。采取弄虚作假(事前事后登记的)的,每次扣5分;

8.每班巡逻次数不够,巡逻覆盖面不够、巡逻形式不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巡逻发现的问题,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视问题的性质每次在1至5分内扣分;巡逻日志登记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每班扣1分;

9.专项安保未按要求组织的,每次扣3分;发生责任事故的,视情况在3至15分内扣分;

10.发生一次盗窃事故扣20分,造成损失的按合同处理;

11.使用人投诉1次扣1分。

20

车辆管理

1.发现院内停放车辆不入位(含一车占二位)、来访车辆违停超15分钟的,每台次扣0.5分;停车区域发现2台以上车辆乱停乱摆,超过15分钟不去管理,每次扣0.5分;

2.院内车辆被人为损坏未发现,每台每次扣1分。

20

秩序和水电、电梯管理

1.消防、水电、空调、电梯、桌椅凳门窗柜锁、地上地下管线等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办案办公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或效果不好,相关方面不满意的,每次在1至3分内扣分;

2.配电房因中标方管理原因,出一次事故扣5至8分,造成的直接损失按合同规定处理;

3.水、电开关损坏未及时修复每次扣0.3分(无配件除外);

4.电梯维保不及时,故障报维修不及时每次扣1分;

5.院内各类公共区域存在物品放置、设施装置违规问题,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分后未改观,下次考核时每起扣5分;

6.不按要求及时有效处理院内公共区域矛盾冲突的,每次扣3分;方法不当、效果不好的,每次扣5分。

10

附件三:

保 密 协议

甲方: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所

乙方:湘诚现代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需求,经双方协商,特拟定以下保密条款:

1.除乙方为执行合同所聘用的人员外,在未经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要求、计划、资料、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必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聘用人员提供与工作有关的情况,除合同本身外,上述所有资料(包括所有副本)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退还甲方。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乙方应加强服务人员保密教育,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并接受甲方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出现任何有关市留置中心的失、泄密问题均由乙方负全责,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落实保密责任,不打听、过问、讨论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4.乙方员工不得拍摄、复制、存储、传播涉及甲方信息的文字或图片,不允许留存有关涉密载体。

5.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甲方有关的工作秘密。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6.乙方员工不得对甲方带有涉密内容的物品、标志、建筑物等进行拍照或录音,不得通过微信、QQ等社交媒体传输、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不得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QQ空间、网盘、云盘等上传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接触甲方的涉密物品,不得私自进入甲方的会议室、值班室、通信机房、办公室等涉密场所。

7.乙方在清理甲方的垃圾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密检查,严禁私自处理办公垃圾,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纪检监察工作秘密。

8.乙方员工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工作性质。

9.乙方人员上岗前要接受背景及保密审查,接受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在岗期间要自觉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10.乙方人员如有违反保密条款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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