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巩县石窟数字化展示馆设计方案-成交公告72841&=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巩县石窟数字化展示馆设计方案-成交公告7284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176
2、采购项目名称:巩县石窟数字化展示馆设计方案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磋商采购-2023-176-1

巩县石窟,1982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入选为世界文化速产文化线路丝绸之路的速址点之一,是中原地区的石应寺代表作品之一,“丝绸之路”中西文化交流的产物与见证。根据工作需要,需对巩县石窟进行相应的文化研究与梳理,提取其核心文化价值要素与特色,展示馆设计要与石窟文化进行充分融合,体现石窟本身文化特色,并与现有石窟寺周边环境风貌充分融合。展示馆占地面积约为3200?、建筑面积约为2500?。工程设计包括文化研究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河南省中山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168号 368,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巩县石窟数字化展示馆设计方案 详见附件 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青琴、王卫红、胡满满(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6256元,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6,25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3年09月19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101号
联系人:胡满满
联系方式:15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金岭大厦八楼810室
联系人:雷帅
联系方式:182*****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帅
联系方式:18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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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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