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财政局关于德保县东凌镇东凌村那鲁屯、塘念屯、那村慢屯、中那屯、平交村甘力屯、平交屯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德保县财政局关于德保县东凌镇东凌村那鲁屯、塘念屯、那村慢屯、中那屯、平交村甘力屯、平交屯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ZC2023-J1-******-CDZX
二、项目名称:德保县东凌镇东凌村那鲁屯、塘念屯、那村慢屯、中那屯、平交村甘力屯、平交屯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尔滨炯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沈阳街5号6单元2层2号
被投诉人:广西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第1幢10层1008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德保县财政局
地 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行政办公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要求供应商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是排斥其他小微企业的行为。投诉事项2:太阳能板-技术参数或性能配置要求规定:“2) 电池片规格:680mm*680mm;4) 组件电池片数量:36小片串联”,限制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标。投诉事项3:▲其他要求--3、竞标产品提供省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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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财政局
2023年09月20日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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