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配件一批四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南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配件一批四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南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配件一批四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报价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配件一批四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C-NCJ-2023-0533)于2023年9月20日,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谈判。现将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成交候选人

1

永安正达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2

永安正达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3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4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5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7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8

永安正达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9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2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3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5

株洲汇通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7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8

河北新城际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3

株洲汇通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24

株洲汇通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25

株洲汇通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0791-********

电子邮箱:*********@qq.com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3年9月20日

,南昌

标签: 物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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