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餐厅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智慧餐厅装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智慧餐厅装修改造项目施工结果公示(2023-JQ63-G3205)
一、项目名称:智慧餐厅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2023-JQ63-G3205
三、评审结果: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960 | *******.320 | *******.830 |
项目负责人 | 任守礼 | 万中和 | 张建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1 | 21 | 21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豫工程202*****001001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张建 | 其他 | 项目经理 | 411***********0936 | 二级建造师 | |
2 | 豫工程202*****001001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万中和 | 其他 | 项目经理 | 412***********8856 | 一级建造师 | |
3 | 豫工程202*****001001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任守礼 | 其他 | 项目经理 | 412***********5413 | 一级建造师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无此项内容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 标段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豫工程202*****001001 | 万中和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阿里巴巴集团郑州信息审核中 心项目装饰工程 | 河南鑫都实业有限公司 | 2021.06.01 | *******.48 |
2 | 豫工程202*****001001 | 万中和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2018 年度靳堂乡、陡门乡工程室内装修项目 | 新堂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 2020.02.20 | *********.42 |
3 | 豫工程202*****001001 | 任守礼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酉阳县板溪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酉阳县华益实业有限公司 | 2019.04.02 | *********.00 |
4 | 豫工程202*****001001 | 任守礼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佛山电气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3号厂房施工 | 佛山电气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 | 2021.11.04 | *******.36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豫工程202*****001001 | 1. 资质条件:企业资质条件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 2.提供2020/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在施项目),其中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在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 4. 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投标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提供查询截图);(3)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不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4)无禁止投标联勤保障部队工程在处罚期的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6)企业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清单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5. 项目经理:1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项目(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公司近1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起算),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公司近1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豫工程202*****001001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豫工程202*****001001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豫工程202*****001001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河南金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特征不匹配。 |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2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 | 17.5 | 17.5 | 17.5 | 17.5 |
3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0 | 14.0 | 14.0 | 14.0 | 14.0 |
4 | 河南大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6.0 | 16.0 | 16.0 | 16.0 | 16.0 |
5 |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0 | 14.0 | 14.0 | 14.0 | 14.0 |
6 | 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7 |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7.0 | 7.0 | 7.0 | 7.0 | 7.0 |
8 | 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9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0 | 河南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1 | 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0 | 12.0 | 13.4 | 13.7 | 13.1 |
2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8.0 | 8.0 | 8.9 | 12.6 | 7.7 |
3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5 | 9.25 | 9.2 | 11.0 | 7.9 |
4 | 河南大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7 | 12.65 | 11.7 | 13.3 | 11.2 |
5 |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8 | 11.8 | 12.1 | 13.9 | 11.2 |
6 | 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3 | 9.3 | 11.1 | 11.8 | 9.4 |
7 |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1.3 | 9.1 | 9.9 | 10.4 | 8.7 |
8 | 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3 | 10.6 | 11.3 | 13.3 | 10.2 |
9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5 | 12.1 | 12.8 | 13.5 | 11.9 |
10 | 河南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5 | 9.0 | 8.5 | 12.8 | 7.7 |
11 | 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 9.0 | 8.0 | 9.0 | 8.9 | 7.4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中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3.55 | 94.09 |
2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2.63 | 89.17 |
3 | 中海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4.19 | 87.36 |
4 | 河南大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7.94 | 86.05 |
5 |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8.16 | 84.52 |
6 | 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03 | 82.61 |
7 |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62.24 | 79.12 |
8 | 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1.69 | 78.03 |
9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83 | 76.39 |
10 | 河南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5.00 | 64.10 |
11 | 林州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 45.33 | 63.79 |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或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管理,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供应商之间或者采购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二期95号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38009689
电子信箱:809803872@qq.com
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方式:17361552314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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