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2023年度违法测量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2023年度违法测量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山和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2023年度违法测量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2023年度违法测量技术服务 测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捌仟陆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1

违法用地测量

违法用地测量

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联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按第42页第II类1:500城镇地籍测绘的成本费用定额*****.5元/幅,另外根据第4页图幅分幅的规定,核算1:500单幅实地面积为0.*****平方公里,核算单价为0.17元/平方米。计费率:0.824

0.14

******.00

*****.00

2

拔地定桩

依据《湖南物价局、湖南财政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2﹞87号),拔地定桩每个拐点不超过389.15元。计费率:0.842

327.66

1500.00

******.00

3

违法建筑测量

住宅

依据《湖南物价局关于规范房产测绘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2﹞154号)结合《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6﹞144号),住宅:0.86元/平方米。计费率:0.512

0.44

*****.00

*****.00

4

商业、厂房

依据《湖南物价局关于规范房产测绘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2﹞154号)结合《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6﹞144号),商业、厂房:1.15元/平方米。计费率:0.504

0.58

*****.00

*****.00

5

多功能综合楼

依据《湖南物价局关于规范房产测绘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2﹞154号)结合《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6﹞144号),多功能综合楼:1.73元/平方米。计费率:0.509

0.88

******.00

******.00

合计

******.00

说明:表中为预估数量,项目按固定单价,根据工作量据实结算。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18 —— 2023-11-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西站支行(湖南山和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90*****09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违法用地测量

违法用地测量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调绘、实地勘测、面积量算、核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情况、编制报告书等。

违法用地测量成果要求:测量违法用地的面积,土地地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情况,出具地籍测绘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5.2.2违法建筑测量

违法建筑测量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测、面积量算、核实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情况、编制报告书等。

违法建筑测量成果要求:测量建筑物面积以及城市规划符合情况,出具房产测绘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5.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6.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返工,需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的,不能违反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6.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6.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6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7.5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6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7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增加工作量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7.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9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11.1.1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均归甲方。

11.1.2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以及归属甲方所有的成果及数据,乙方均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国家有关的测绘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安全有效的保密措施,保证原始数据、成果数据的安全。

11.1.3在本项目完成后,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移交全部测绘资料、成果以及相关数据,并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时将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数据统一删除。

11.1.4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及归属甲方所有的测绘成果及数据决不向第三方转让。

11.1.5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和数据资料应符合违法查处的规范要求,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玉兰路577号达美苑4栋2651室
法定代理人: 段宁 法定代理人: 杨胜军
委托代理人: 张健 委托代理人: 谭珊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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