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计、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2.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纳税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不低于500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页、签章页、服务内容;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信誉要求: 6.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企业;以上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受贿行为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