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能力建设二期项目中标公示

挥发性有机物能力建设二期项目中标公示

挥发性有机物能力建设二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3CG2023HW14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36972号)

二、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欧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预浓缩仪

品牌:BCT

规格型号:BCT7200CTS-C2

数量:1套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勇、孙志强、邵灿、王婧、张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00万元)*0.66%+100万元*1.2%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1)西安贝多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货合同,供货范围预浓缩仪主机、清罐仪(带高温烘箱)、高精度稀释仪;2)陕西秭汇电气有限公司供货合同,供货范围大气预浓缩仪、苏玛罐、内标气;3)陕西正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供货合同,供货范围预浓缩仪、自动清罐仪、稀释仪、自动进样器、流量校准器、苏玛罐、积分采样器、增压液氮罐等。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芜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3-2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22  

联系方式:182*****289 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话:182*****289 055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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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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