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通风景区短视频拍摄成交公告
灵通风景区短视频拍摄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通风景区短视频拍摄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08:57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曾陈彬 评审专家: 吴舒韵、卢小兰 | ||
总成交金额 | ¥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和县大溪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查女士 131*****5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曾:0596-******* |
一、项目编号:QLC(2023)TP128(招标文件编号:QLC(2023)TP128)
二、项目名称:灵通风景区短视频拍摄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正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46号
中标(成交)金额: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漳州正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灵通风景区短视频拍摄 |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曾陈彬评审专家: 吴舒韵、卢小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大溪镇
联系方式:查女士 131*****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
联系方式:小曾: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059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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