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33
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33
(公示期:2023-9-22至2023-10-21)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区房地产管理局提出陈述材料。联系电话:0553-*******。
芜湖市湾沚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标签: 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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