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

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

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NNFN*****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E16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玖万伍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

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范围进行作业;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庐江县域内。

服务要求

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服务要求执行;

为保证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顺利完成,项目采用监理制。监理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服务

对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的不动产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审核和公示环节、数据入库、接入不动产平台、 缮证、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全过程进行监理,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技术方案设计、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实施、项目检查(抽查)、项目初步验收、正式验 收、成果汇交、质量保证、项目安全和保密工作等做好全方位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各阶段成果进行监理检查,检查数量需覆盖所有调查行政村等外业调查工作(外业抽查不低于实际调查总数的 30%,每个村民组必检查且每个行政村抽查数不少于 150 户),抽查不少于权属调查总数、数据库建库入库宗数等内业数据的30%,错误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五,抽查情况须书面出具监理确认报告,以保证对我县房地一体工作所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需对中标单位的不动产单元权籍

调查成果进行抽检,确保权籍调查成果入库。

(1).与合库单位共同制订数据库标准,明确数据内容、数据属性,配合合库单位对其他作业单位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库入库工作做好检查并出具证明报告等。

(2).配合业主方制订作业技术路线及技术标准、要求,主要为外业测绘调查的技术路线、相关精度的要求、资料整理方法、内业技术路线等相关材料;

(3).审查项目技术设计书;

(4).审查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仪器设备投入、作业人员资格等;

(5).督促项目作业单位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 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

(6).依据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项目设计书和项目合同检查作业单位的工序质量;

(7).审查项目付款申请,并及时向业主方反馈项目相关情况;

(8).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理、编制和提供项目成果资料,对每阶段的抽查需出具监理检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报告;

(9).定期向业主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每天对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跟进,建立监理日记制度和周报制度,督促各作业单位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10).完成业主方交代的关于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实施进度监管和成果质量检查实施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过程全流程监管,实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调查任务、成果质量、项目进度、经费使用等既定目标。监理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费控制(调查单位)、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编制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方案、实施细则、考勤监管制度、和出具监理报告。主要内容为:

(1).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状况调查与测绘监理管理:

a.测量调查准备监督:内容包括检查技术交底、技术方案、竣工测量单位投入的人员资格能力、仪器设备性能和其他技术准备工作,确认测量开工条件。

b.测量调查进度监督: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的审查和进度计划实施的监督,并应对工期延误提出合理预防或处理建议;

c.测量调查过程监督:监控调查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变动;检查作业单位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尤其是指界、公示、签字等环节;调查技术方法使用的规范性和技术措施运用的有效性检查;界址点、界址线设置与标注的完整性、正确性检查;检查权籍调查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是否规范;测量仪器操作的规范性、观测手簿、测量作业进度、测量单位的质量自检等。

(2).测量成果质量检查: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对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进行检查:

a.数学精度检查:控制点样本抽取不少于 5%,界址点、界址线、宗地面积样本抽取不少于3%;图面检查 100%;统计检测成果精度。

b.图形文件检查:图形文件包括宗地图、宗地草图、土地权属界线附图、土地权属争议界线示意图。图形文件的检查量不应少于总图幅数的10%。

(3).进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建库监理管理:

a.数据内容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动产权属数据、不动产登记发证信息数据等;

b.数据逻辑性检查:拓扑等;

c.成果一致性检查:图形文件与入库数据的一致性入库数据文件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d.接边检查。

(4).缮证及成果资料归档整理监理:

a.调查文字、表格、宗地图和入库数据成果(电子载体和非电子载体)的齐全完整;

b.证书缮制的规范性;

c.档案资料装订组卷及扫描成果的规范性检查;

d.对最终数据成果向自然资源部及自然资源厅汇交情况进行检查。

3、协助业主方召开项目会议

协助召开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相关工作会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做好会议记录和记事工作。

4、按照业主方要求完成庐江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其他工作。

服务时间

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

根据工作要求各中标单位中标之日起 240 日之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

由于房地一体工作的特殊性,会存在后续相关问题需我方提供后续服务,后续服务期自通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之日起三年(或至所有房地一体中标单位服务期结束)。

服务标准

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执行,严格执行本项目相关国家、省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龙,汪本荣,赖文辉,杨同四,吕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迎松路和黄山路交口2号

联系方式:177*****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9-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9-22
    0天0小时5分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确权登记 房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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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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