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提升采购垃圾清运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提升采购垃圾清运配套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068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提升采购垃圾清运配套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 3个包;本次招标共 3个包;采购内容包含:1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垃圾桶(240L)1000台; 2标段主要采购内容四分类垃圾亭33台,六分类垃圾亭7台;3标段主要采购内容勾臂垃圾箱20个,果皮箱内桶500个。
3、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 质保期:1年
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6、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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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大良,齐春艳,程延慧,文九巴,王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一标段2040元,三标段2802元。
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上海路与黄河中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181*****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1.招标文件
2.报价明细表
3.评标报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环卫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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