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科技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隆路以北、港浦路以西、东辰街以东。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杨光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526 | ********.******元 | 2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甲级 | 90.2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光 | 刘佳 | 黄学勇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526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25日历天 | 25日历天 | 2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0.22 | 65.15 | 62.0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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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50万,方案及初步设计费费率0.840%,展陈设计费率0.240%;企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公司业绩:1.茂名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2.苍南矿业科技大厦项目、3.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二期科研设计(自持)1813-L20、L24地块项目设计、4.国科大智能制造学院(一期)、5.新体育中心施工图设计、6.长子县数智小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杨光,一级注册建筑师:200*****526;得分业绩:1.黄山东大门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游客中心2.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厂前区工程设计。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55.2334万,方案及初步设计费费率0.841%,展陈设计费率0.246%;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公司业绩: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肿瘤诊疗中心楼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刘佳,一级注册建筑师 **********。得分业绩:无。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大连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36.6615万,方案及初步设计费费率0.827%,展陈设计费率0.242%,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公司业绩:1.铁岭市中心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黄学勇,一级注册建筑师 ********** ;得分业绩:得分业绩:无。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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