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中标结果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中标结果


受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5-A-1425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2. 合同履行日期:

3. 服务要求:

(1)第一、二、四、六、七包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负责所售软硬件产品的售后服务。免费提供包括热线电话支持、现场维护维修、备品备件支持等多种方式在内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具体包括: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故障保修;在4小时内对用户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响应;发生故障时,电话技术支持无效时,天津市内4小时到达客户现场;在接到维修要求后,在1天内完成维修工作,重大故障维修不超过3天。提供设备安装地点2天的现场安装、使用和维修培训,并自行承担培训期间所派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投标书指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如果由于设备本身的原因未能在三十天内调试通过,供货商必须更换一台新的同一型号设备。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交承诺函,确保所提供所有产品均为原厂生产,不得为副厂或组装件,并能及时为用户提供备品备件,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第八包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人4小时内做出响应,依据用户要求,在零配件齐全的情况下于24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提供现场维修服务。投标人设专人负责产品售后的技术服务和维修,每年一次专业免费维护和设备调试,同时不定期的经常性回访。投标人在公司设立专业维修机构,为用户提供持续不断的保修和维修服务。仪器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并且实验室条件合格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投标人需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免费提供该仪器设备相关培训,包括仪器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基础分析理论、上机操作等内容,确保用户掌握仪器使用。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四、定标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五、中标信息

第1包:便携式傅立叶红外液固分析仪

1.中标应商名称: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E座9层F

3.中标金额:936,100元

第2包:船载多普勒流量仪

1.中标应商名称: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号楼202房

3.中标金额:598,000元

第4包:流式细胞仪

1.中标应商名称:北京欧仕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F座609

3.中标金额:1,185,000元

第6包:紫外烟气分析仪

1.中标应商名称:天津顶科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津南区辛庄创意产业园区津沽路818号辛庄经济服务中心2120A

3.中标金额:696,000元

第7包:多波段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1.中标应商名称: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2号楼302室

3.中标金额:1,029,800元

第8包:便携式GC/MS分析仪(带顶空附件)等

1.中标应商名称:天津东南仪诚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公寓D-3-1007

3.中标金额:5,838,000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曹明华、马德明、刘志强、郭纪捷、黄鹰、任大林、王凤炜(采购人代表)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娟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桂河 ***-********138*****021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1日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中标明细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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