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声屏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声屏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声屏障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电话:150*****030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电话:186*****25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 (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392217时至202392517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声屏障采购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平县美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序号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金属吸声板 (2.0m×2.0m) m2 3904 415 13% *******
2 金属吸声板 (3.0m×3.0m) m2 7422 331 13% *******
合计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业绩
安平县美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1、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肖王至洋屿段高架桥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2、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延伸工程及赤城支线交安工程施工JA8合同段3、济南合丰建材有限公司声屏障采购4、雾凇高架桥维修工程声屏障采购5、临沭县鸿莱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声屏障采购6、哈尔滨东二环声屏障采购7、河北特利特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声屏障采购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 授权,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0 年 8 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10 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2张)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8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附近半年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有多个供应商对同一个品牌的材料进行报名,以上传报名资料至电子商务平台较早的优先。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招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总承包项目部LH分部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3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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