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001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138*****983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联系方式: 159*****6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完成全部外业监测任务

履约要求: 在丹东东港、锦州港附近海域、锦州小凌河口、营口鲅鱼圈、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以及盘锦辽河口邻近海域共7个区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如发生赤潮生态灾害,按照甲方要求开展赤潮灾害应急监测,应急监测以发现赤潮起至赤潮影响消失为止。 1.1.2 绿潮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丹东东港、锦州港附近海域、锦州小凌河口、营口鲅鱼圈、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以及盘锦辽河口邻近海域共7个区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重点监测营口鲅鱼圈山海广场附近海域,5-6月份每月监测1次,7-8月份每周监测一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发现绿潮灾害后,按照甲方要求开展赤潮灾害应急监测,监测队伍应于1-2小时内到达灾害现场。应急监测以发现绿潮起至绿潮影响消失为止,遥感监测每天1次。 1.1.3 水母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景区附近海域、大连夏家河海水浴场附近海域、大连长兴岛红沿河核电站附近海域、营口白沙湾海水浴场附近海域、葫芦岛兴城海水浴场附近海域、绥中止锚湾海水浴场附近海域6个区域展开水母灾害监测,监测内容为水母生态灾害常规监测以及突发应急跟踪监测等。监测时段为6-9月,每月1次,每个区域布设3个站位,6个区域共计18个站位。如发生水母生态灾害,按照甲方要求开展赤潮灾害应急监测 1.1.4褐潮灾害监测:在褐潮灾害易发区域,辽宁绥中、大连长兴岛附近海域开展褐潮灾害预警监测。全年共监测3次,监测时段为5到7月,每月一次,若发现指标异常时,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每个区域至少布设3个站位,2个区域至少布设6个站位。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如发生褐潮生态灾害,按照要求开展水母灾害应急监测。应急监测以发现褐潮起至褐潮影响消失为止,遥感监测每天1次;有毒褐潮船舶监视监测每周监测2-4次,无毒褐潮每周监测1-2次,根据实际需要加密监测频率。

履约期限: 2023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立岩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海洋生态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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