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合同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G405*****2023401

二、合同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CZC2023-C3-******-YZLZ

四、项目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

地 址:洛阳镇洛阳街224号

联系方式:0778-*******

供应商(乙方):广西良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2号标准厂房六层606号

联系方式:134*****2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初级中学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能源审计服务、方案设计服务、图纸设计服务、平台数据上传软件开发及维护服务、节能率计算评估服务、绿色照明改造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服务、光伏电站监测系统开发及维护、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服务、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服务、能耗监测平台系统软件开发,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绿色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需通过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组织的相关
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绿色化改造项目安装有分项计量装置,且验收前至少实现2个月数据持续稳定上传到
省;绿色化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2、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向学校、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资金
申请、验收等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负责运维服务,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绿色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需通过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组织的相关
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1、绿色化改造项目安装有分项计量装置,且验收前至少实现2个月数据持续稳定上传到
省;绿色化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2、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向学校、广西住建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资金
申请、验收等相关工作。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绿色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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