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文旅”物业服务业务采购结果公示
贵阳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文旅”物业服务业务采购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贵阳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 (采购人),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贵阳城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文旅”物业服务业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YCFXMZX-2023-239)已于2023年8月30日16:00在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总得分 | 排名 |
1 | 贵阳和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00 | 90.55 | 1 |
2 | 贵阳欣和逸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 | 89.26 | 2 |
3 |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80 | 82.65 | 3 |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3年9月2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贵阳市观山湖区碧乐时光–西南上城 A 区 1 栋 M楼,电话:08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3年8月30日
标签: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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