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项目运维服务合同公示

2023年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项目运维服务合同公示

2023年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项目运维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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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YDDT*******

甲 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

电 话:*******

乙 方: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第二层201室、三、四层

电 话:

项目名称:2023年度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 提供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

款内容如下:

服务内容及期限

1.1服务内容:

( 1 ) 提 供 1 年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派 遣 5 人的服务团队到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运营、为 区内社保卡用卡制卡提供技术支持、卡中心日常业务办理、卡中 心制卡服务、社保卡日常咨询服务、提供卡中心运行报表、日常数据归集处理、支持地市卡业务培训、地市卡系统使用咨询、区内社保卡使用保障、日常卡片检测、日常卡片发放、日常制卡批 次生成、日常数据交互文件传输、卡中心各种规范执行落地、制卡计划跟进落地以及甲方安排的社保卡相关事务;

(2)提供卡中心软件维护更新、系统问题处理;

(3)负责西藏自治区社保卡的分发交接工作,并定期对库 存卡,滞留卡进行管理保存,协助人社厅制定社保卡制卡、发卡、

用卡相关规范,规范和完善西藏自治区社保卡环境;

(4)协助人社厅完成日常社保卡发卡申报,当卡技术或卡

结构变更时,协助人社协调组织卡商送检测试报备等工作;

(5)读写器驱动运维,为西藏自治区开发全国统一标准的读

写器动态库并负责运维更新;

(6)提供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数据采集和即时制卡等服务;

(7)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内所做承诺(附件一)。

1.2服务期限:按照招标公告约定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 7 月 6 日

二、 付款

2.1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及支付。

2.2本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玖拾伍万伍仟陆佰

元整),含税价。

2.3甲方按照考核验收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甲方应在乙方服务满半年后,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约定服务进行考核并付款,考核得分90分以上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50%,即¥******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

支付给乙方;考核得分80分-90分以下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25%,即¥******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支付给乙方;考核得分70分-80分以下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15%,即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叁佰肆拾元整)支付 给乙方;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为当期考核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 当期服务费,即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0%;当期考核周期内发生 较大及以上事故,视为当期考核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当期服务费,即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0%。

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5 日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 法、正规、足额的发票。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发票而引起的 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直至乙方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

2.4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高新支行

账 号:201*****2210001

三、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保证要求乙方提供的安全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等。

3.2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等,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3.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安全服务有关的必要数据、文件和资料等。

3.4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完全执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四、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向最终客户提供安全服务。

4.2乙方保证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 合同的要求;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甲方 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更换技术人员。

4.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4.4乙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承担 保密义务,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 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且该保密约定不因双方商务合作的终止而终止。

4.5 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验收

5.1甲乙双方以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为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字并盖章反馈给乙方。 服务期满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考核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乙方交付服务合格。

5.2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考核验收的,第三方验收结果视为甲方考核验收,验收责任由甲方承认并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保障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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